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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2022-01-02 22:53瀏覽數:34 

湖北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目錄

前言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總體目標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二)兒童與安全

(三)兒童與教育

(四)兒童與福利

(五)兒童與家庭

(六)兒童與環境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三、組織實施

四、監測評估

前言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奮力譜寫新時代湖北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具有重要意義。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兒童事業發展。在貫徹實施《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的基礎上,2001年、2011年,省政府先后頒布實施了兩輪兒童發展規劃,從健康、教育、福利、社會環境和法律保護五個領域提出了兒童發展的重點目標和策略措施?!笆濉薄笆濉逼陂g,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不斷強化政府兒童工作主體責任,加大兒童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完善兒童權益保障制度,湖北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實現同步協調發展。特別是2020年,我省在打贏阻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歷史性大戰,扛住疫后恢復重振的歷史性大考,奪取決勝全面小康的歷史性成就的同時,兒童發展規劃的實施實現圓滿收官。截至2020年底,《湖北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確定的主要目標全部實現。兒童保健水平穩步提升,營養狀況持續改善,兒童教育普及程度和受教育程度明顯提升,男女、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兒童法律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兒童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

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我省兒童事業發展仍然面臨諸多問題與挑戰。兒童思想引領需要進一步增強,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兒童的發展不平衡,全面三孩政策下保障兒童安全健康任務艱巨,教育資源供給還不能滿足廣大兒童對教育的更高期盼,兒童福利與保護工作水平需進一步提升,兒童參與家庭和社會事務的權利有待進一步保障,兒童友好的社會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落實兒童優先原則,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仍然是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兒童工作面臨的重大任務。

當前,我省正處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譜寫新時代湖北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關鍵時期,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也迎來了新的機遇,兒童事業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制定和實施下一個十年的兒童發展規劃,對促進兒童與全省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湖北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有關目標和要求,根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結合我省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所稱兒童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完善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縮小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群體差別,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于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優先保障兒童發展。堅持兒童優先,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規劃、配置公共資源、部署和開展工作中優先保障兒童的最大利益和發展需求。

3.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充分考慮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提高兒童綜合素質,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實現全面發展。

4.保障兒童平等發展。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縮小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兒童發展差距,促進各類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鼓勵兒童主動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人格尊嚴,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暢通兒童訴求表達渠道,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總體目標。

促進兒童發展、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明顯縮小。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領域的權益進一步實現,享有更加均等和優質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和友好的家庭、社會環境,思想道德素養和綜合素質水平顯著提升,全省廣大兒童成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

3.到2025年和2030年,新生兒死亡率分別降至3.5‰以下和3‰以下,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6‰以下和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8‰以下和6‰以下。兒童健康核心指標優于全國平均水平。城鄉和地區之間的差距逐步縮小。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90%以上。

5.兒童常見多發性疾病、惡性腫瘤以及艾滋病、結核病、乙肝等傳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逐步擴大兒童免疫規劃范圍,提高免疫接種率。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達到95%以上。

7.構建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體系,提高兒童早期發展服務水平和技能,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

8.5歲以下兒童貧血患病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8%和4%以下,低體重率和低出生體重發生率均控制在4%以下。兒童超重、肥胖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強兒童保健管理和服務,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提高到95%。中小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按規定配備校醫和衛生保健人員。

10.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近視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0%以下,高中生近視率降至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

11.培養兒童良好運動和睡眠習慣,2025年和2030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分別達到50%以上和60%以上。

12.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突發事件心理危機干預能力和水平。

13.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兒童健康事業的發展,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婦幼健康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開展“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范縣”創建活動。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構建省、市、縣、鄉級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省、市、縣三級均各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建立完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焙图议L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健康科普活動。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含電子煙)、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規范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工作,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平ㄔO。加強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完善危重新生兒救治網絡。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強化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提高產前篩查覆蓋率和產前診斷水平。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推進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聽力篩查、先天性心臟病篩查。加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訓力度,提升基層醫療保健機構出生缺陷綜合防治能力。加強出生缺陷監測,促進出生缺陷防治領域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6.加強兒童疾病防治。推動擴大國家免疫規劃范圍,加強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規范預防接種行為。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25%以內。開展兒童多發性疾病和結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將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納入婦幼保健常規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

7.加強兒童健康管理和服務。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育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加強對孤兒、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8.改善兒童營養狀況。落實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咨詢、指導與干預,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喂養率達到50%以上。普及為6月齡以上兒童合理添加輔食的知識技能。開展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和評估。嚴格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的營養膳食管理,加強對家長兒童科學膳食知識的宣傳培訓。

9.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進建立兒童視力電子健康檔案。指導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糾正不良讀寫姿勢。保障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室內采光、照明和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指導家長掌握科學用眼護眼知識并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教育兒童按需科學規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確保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時。

10.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保障兒童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支持學校向體育類社會組織購買課后體育服務。進一步加大戶外運動、健身休閑等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安排兒童作息,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達到10小時、初中生達到9小時、高中生達到8小時。

11.構建兒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務網絡。建立學校、社區、家庭、媒體、醫療衛生機構等聯動的心理健康服務模式,大力培養兒童心理健康服務人才,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絡。落實兒童心理行為問題和精神障礙的預防干預措施,加強重點人群心理疏導。60%的二級以上精神??漆t院設立兒童心理門診,30%的兒童??漆t院、婦幼保健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精神(心理)門診。關注殘疾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員心理健康狀況。

12.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觀念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系。開展兒童生殖健康的適齡教育,加強幼兒園、小學的生殖保健與性健康教育。優化青春期性教育課程。在大中小學校廣泛開展預防艾滋病工作。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供兒童性健康教育知識和技能,加強防范性侵害教育。

13.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依托醫院、高校、行業學會等資源,建立專家庫。鼓勵社區、托育機構或其他社會組織為家庭提供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加大對農村和偏遠地區托育服務的支持,推廣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

14.支持兒童健康領域的技術創新。圍繞兒童重大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加強兒童健康領域科研攻關,積極推廣相關科研成果。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提升全社會維護兒童安全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學校生命教育,兒童意外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為基數下降20%。

2.普及兒童水上安全技能,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3.加強道路安全管理,兒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動物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藥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兒童藥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98%。

6.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兒童用品質量抽查復查合格率達到98%。

7.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進一步完善兒童傷害及遭受暴力的監測報告系統。

8.提高對兒童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減少、有效處置學生欺凌。

9.全面加強兒童網絡保護,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絡,有效防治網絡不良信息、隱私泄露、網絡欺凌等問題。

策略措施:

1.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等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和保育管理全過程。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管理和社區環境治理,排除安全隱患。在公共場所及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兒童安全保護措施。相關企業及組織依法落實維護兒童安全的責任。

2.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游樂場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適用于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學校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兒童看護人加強看護,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

3.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完善落實交通安全法規制度。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力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家長、兒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4.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動物傷和中毒等傷害。及時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應用窗戶護欄、窗口限位器等防護用品。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電子電器用品,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及煙花爆竹。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瘜W品等常見毒物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預防嬰幼兒窒息。規范城鄉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加強兒童及其看護人防災減災教育。

5.加強涉及兒童的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科學防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加大兒童食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6.加強涉及兒童的藥品安全監管。加強對兒童藥品研發和生產監管。加強兒童用藥不良反應監測,建立短缺藥品監測機制。著力健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和監測體系。加大兒童安全用藥知識的普及宣傳。

7.預防減少產品引發的兒童傷害。加強市場監管,建立兒童用品生產企業信息檔案。持續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強化對流通領域兒童用品的監督抽查和執法力度。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構建質量安全監管鏈,做好兒童用品質量投訴舉報的處理,及時發布消費警示提示。杜絕“毒跑道”、“毒校服”,保障校園設施、設備、物資安全,保障游戲游藝設備及大型游樂設施安全,引導兒童安全使用公共空間設施設備。

8.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建立防控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工作平臺,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加強反暴力宣傳教育,提升公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建立兒童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監測系統,促進數據規范化。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將對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健全校園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等工作機制。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10.保障兒童網絡安全。清理網站青少年板塊、少兒頻道中涉色情、暴力等違法違規和不良信息,凈化兒童上網環境。綜合防治兒童沉迷網絡,加強對兒童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監管。加強家?;?,加強兒童互聯網安全教育。依法懲處網吧違規接納兒童上網,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

11.提高突發事件、兒童傷害及遭受暴力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心理危機干預、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家長、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置。完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建設,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置,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康復服務、心理危機干預的效率和水平。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2%以上。

3.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保障兒童享有閑暇和娛樂的權利。

4.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5%。

5.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有特色發展,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3%。

6.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

7.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創新意識、文明素養、社會責任意識、實踐本領不斷提高。

8.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9.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條件下教育治理、教育供給新模式。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提升智育水平,培養良好學習品質。重視體育教育,嚴格落實學校體育課程開設剛性要求。改進美育教學。加強勞動教育。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建設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

2.加強兒童思想道德教育。引領學生堅定理想信念,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深入推進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發揮少先隊組織育人作用,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塑造融入少先隊組織教育、自主教育和實踐教育中,構建黨團隊一體化傳承紅色基因的全鏈條。

3.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健全覆蓋城鄉、布局合理、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規范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實施科學保育教育行為,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有效銜接。

4.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不斷優化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加快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按照“四個統一”要求,推動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推動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師管理。落實控輟保學機制。

5.促進中小學減負增效。中小學??茖W編制課程實施方案,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保障周活動總量。落實各學科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和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措施。加強對學習類APP和進入校園使用的中小學教學資料的嚴格管理。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家長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學業負擔。

6.高質量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優化教學方式,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改進教育評價制度體系。加強普通高中標準化建設,穩步開展特色高中建設。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每個市(州)重點辦好2-3所、每個縣集中力量辦好1所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

7.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平等接受教育權利。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建立并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完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政策。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

8.加強兒童科學教育。發揮家庭、幼兒園的科學啟蒙作用,中小學開齊開好科學課程,完善課程體系與資源。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科學實踐活動,推進科普進學?;顒?。推行“科普+旅游+研學”社會實踐活動。開展科技創新系列活動,發展智能化、AI技術、簡易編程等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

9.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民主、文明、和諧、平等的友好型學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普及推廣家庭教育知識與經驗,加強家長學校建設和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建設兒童社會實踐基地,支持兒童開展研學旅行、志愿服務和社會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

10.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數字化智慧學校,構建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智慧學習支持環境。大力推進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在農村偏遠學校的運用。完善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加強中小學教師線上教學技能培訓。提升學生信息化素養,培養文明上網習慣。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建立適度普惠型的兒童福利制度體系,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

2.鞏固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做好符合條件的慢性病兒童和罕見病兒童的醫療救助工作。

3.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4.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健康發展。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以后保持穩定增長。

5.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生存、發展、安全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保障覆蓋率達到100%。

6.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和成年后就業。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定點機構建設,救助水平提高。

7.留守、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理、評估幫扶、監護干預措施到位??h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率達100%。

9.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村(居)兒童主任覆蓋率和每年接受培訓覆蓋率達100%。

10.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逐步壯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逐步建立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擴大兒童福利覆蓋面,增加兒童福利項目,提高兒童福利標準。將兒童福利支出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兒童福利支出財政經費自動調節與增長機制。合理制定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2.提高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加強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向欠發達地區、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提高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落實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

3.完善兒童醫療保障制度。提高兒童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完善兒童醫療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加強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罕見病和重大疾病的醫療救助。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并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保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

4.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深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完善膳食費用分攤機制。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實施農村在園兒童營養改善計劃,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構建并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托育服務,支持開展家庭互助式托育。加強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站)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探索托幼一體化服務,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現有資源開設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婦女兒童醫院、兒童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設立托育服務場所,并為周邊托育機構提供育兒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完善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6.加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流浪兒童關愛保障工作。完善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暢通親屬撫養、家庭寄養、機構養育和依法收養孤兒安置渠道。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引導鼓勵國內家庭收養病殘兒童。健全收養評估制度,建立收養狀況回訪監督制度,加強收養登記信息化建設。加強對涉外收養的監管。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兒優先就業。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確保殘疾兒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復服務。推進康復與教育相結合。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體系,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

8.加強留守、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強化縣(市、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屬地責任,依托村(居)民委員會,落實關愛幫扶措施政策。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建立兒童友好的職工福利制度和企業文化。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會融入。保障流動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

9.建立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基層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的強制報告義務。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

10.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工作隊伍服務能力。推進承擔集中養育職能的市州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推進養育、醫療、康復、教育、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標準,實現市、縣兩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全覆蓋。加強能力建設,提升服務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其他困難兒童的專業化水平。加大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

11.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事業發展。引導、扶持和規范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救助。從登記注冊、專業扶持、經濟資助、監管規范等層面,推動兒童福利服務類社會組織的規范化發展。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樹立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2.建立政府推進、學校指導、家庭實施、社會協調的家庭教育工作機制,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為兒童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新婚夫婦、孕婦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3.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教育引導兒童自覺踐行和傳承良好家風。

4.提供多元化家庭服務,引導和支持家庭建立有效親子溝通方式,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5.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指導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蚣彝ソ逃笇Х照军c。

6.中小學校、幼兒園普遍建立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覆蓋全體在園、在校學生家長。

7.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8.加強家庭教育指導人才培養,推進家庭教育學科建設,鼓勵和支持大中專院校設置家庭教育相關專業和課程,完善課程和教材體系。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落實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身作則、言傳身教,以健康思想和良好品行教育影響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黨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2.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推動構建政府推進、學校指導、家庭實施、社會協同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依托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建立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利用多種媒體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

3.強化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的支持保障。推進實施家庭教育工作規劃,推動將家庭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采取政府補貼、獎勵激勵等措施,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規范,編寫家庭教育指導讀本,引導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加強行業自律。鼓勵支持社工機構、志愿者組織和個人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推進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臺建設,拓寬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渠道和平臺。

4.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幫助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科學育兒方法。強化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創造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安全、適宜的家庭環境,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

5.引導家庭培育和傳承良好家風。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推動廣大家長提高自身修養,規范行為舉止,為孩子健康成長營造良好家庭環境。家長發揚榜樣和示范作用,引導兒童養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

6.培育良好親子關系。倡導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家庭關系,引導家庭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加強親子閱讀指導,分年齡推薦優秀兒童書目,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和功能,鼓勵社區圖書館設立親子閱讀區。指導幫助調適家庭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預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視和暴力等事件的發生。

7.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地方性法規政策。優化生育政策,降低家庭生育養育負擔,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落實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促進家庭服務業提質擴容。推動將更多家庭服務納入公共服務范疇,發展社區照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家庭服務。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母嬰室和托育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8.促進家庭教育科學化、專業化建設。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及時推進成果轉化。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設家庭教育專業和課程,建立家庭領域研究基地,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聚焦家庭建設、家庭教育、家風傳承等領域開展研究,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確立兒童優先理念,關愛、尊重兒童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2.為兒童提供更多有益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神文化產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

3.保護兒童免受各種社會文化及新興傳媒中的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全省縣(市、區)全覆蓋。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建設更加規范,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5.增加公益性科技、文化、藝術、體育、娛樂等兒童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6.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7.完善應急管理機制,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

8.促進兒童國際交流與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廣泛開展兒童優先主題宣傳活動,提高政府部門及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在制定法規、公共政策、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設施建設中充分考慮兒童利益與需求。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

2.加大高質量兒童文化產品供給力度。進一步加大少兒文藝產品創作力度,推出反映新時代少兒良好精神面貌的藝術作品,推進優秀傳統文化和民族藝術向兒童傳播。充分發揮公共文化場館的陣地作用,提升軟硬件水平,在有條件的場館設立少兒專區。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監管與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播出。大力清除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嚴格網絡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加強互聯網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

4.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加強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絡的分類教育指導,幫助兒童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養成良好用網習慣,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絡。為欠發達地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參與網絡提供條件。

5.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鼓勵創建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兒童友好城市。創建兒童友好社區,重點優化配置、整合統籌社區內兒童活動場所和服務項目,以兒童服務中心和兒童之家為陣地,以嵌入式、菜單式、分齡式服務為兒童打造環境友好、設施齊全、服務完善的社區生活圈。

6.提高兒童之家和各類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部門統籌,社區公共服務機構、駐區單位、社會組織多元參與,共同建設兒童之家的工作格局,鞏固提高兒童之家建設覆蓋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引入有資質的專業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加強和規范各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史國史教育基地建設,優化城鄉布局,拓展和提升場所教育功能。

7.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教育。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融入課程設置、校園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

8.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對兒童身心健康的影響。在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預案中應優先考慮兒童特殊需求。突發事件發生時應優先救助兒童。災后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降低災害對兒童造成的傷害。

9.促進兒童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優化我省兒童對外交流環境,加強全省兒童對外交流活動,吸收借鑒國際社會在兒童領域的有益經驗。在對外交往和接待中,積極配合宣傳和維護兒童的權益,宣傳我省兒童發展成就。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完善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規章,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2.持續注重法治宣傳,落實法治副校長配備工作。兒童的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

3.加強對兒童民事權益的保障力度,依法保護兒童財產權益。

4.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5.完善對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監管體系,禁止使用童工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6.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和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重點防范、依法嚴懲對兒童的性侵害。

7.預防、制止和打擊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違法犯罪行為。

8.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9.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口數的比重。

10.保障符合條件的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完善保護兒童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適時制定或修訂有關托育照護、學前教育、家庭教育、兒童福利等突出問題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健全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法規體系。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察制度。

2.嚴格兒童保護領域的執法。加大針對未成年人保護重點問題的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托管照護、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跨部門綜合執法制度和未成年人救助協作制度,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二次傷害”。

3.加強兒童法治宣傳教育。常態推進“法治進校園”活動,發揮法治副校長、少年警隊等作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機制。引導媒體廣泛宣傳兒童保護法律法規,客觀、審慎、適度采訪和報道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推動形成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4.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5.落實監護制度。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依法規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托他人照護未成年人子女的行為。完善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送養收養政策。加強家庭監護的監督、指導和幫助,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有效監護。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家庭監護和委托照護的監督責任。探索建立監護風險及異常狀況評估制度。加強監護干預,及時制止和糾正監護人侵害兒童權益事件。強化政府保護,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發揮社會組織在監護支持中的作用。

6.嚴厲打擊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明確未成年人參與商業活動的禁止性條款,加強日常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加強對未成年人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制作、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懲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嚴格執行未成年工保護規定,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7.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未成年人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學校、社區識別防范和發現報告性侵害的意識和能力。建立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家庭排查機制。落實強制報告制度,依法嚴懲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和組織強迫引誘未成年人賣淫犯罪。嚴格落實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

8.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落實強制報告制度。針對未成年人家庭暴力違法犯罪案件,及時出警、受理、處置、制止,依法依規調查取證。制定相關實施辦法或工作指引,加強對施暴人的教育和懲戒。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9.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的打拐工作網絡,完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嚴厲打擊以民間送養為名義的網絡黑灰產業,加大拐賣人口犯罪“買方市場”整治力度。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0.依法嚴懲利用互聯網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懲利用網絡制作、復制、發布、販賣、傳播或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信息,性引誘、性侵害未成年人,買賣、非法收養兒童,欺凌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隱私和個人信息,誘騙未成年人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提高公眾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意識和能力。

11.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及時發現、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依法采取教育矯治措施。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

12.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進未成年人保護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體、熱線平臺建設。擴大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專業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規劃實施。

(二)加強與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將規劃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落實。

(三)落實發展規劃實施責任。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規劃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中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四)制定市、縣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市、縣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以及上一級兒童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市、縣規劃頒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級婦兒工委辦公室。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機制。加強目標管理,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協商議事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和聯絡員會議等,總結情況,部署工作,協商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六)保障兒童發展經費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各級財政加大對兒童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財政資金更多向規劃重點目標任務傾斜。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欠發達地區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兒童事業。

(七)創新實施規劃的途徑和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大力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

(八)加強實施規劃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訓課程,納入各級干部學習內容,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

(九)加大實施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規劃實施中的經驗和成效,營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兒童發展專家隊伍建設,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開展兒童發展研究,培育專業研究力量,促進成果轉化,為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等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規劃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情況統計監測的人員參加,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婦女兒童統計資料等。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參加,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推動納入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省、市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支持縣級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建設。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統計信息??茖W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完成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預警,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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